桃園一名未成年少年阿德(假名)與其時未滿16歲的少女「A女」交往時代屢次産生性關係,分手後竟持兩人私密影片威逼,逼迫A女在公共茅廁發生性行為。A女過後身心受創,與祖母「B女」聯手提告求償120萬元。桃場地院審理後,認定阿德確切損害A女性自主權,判決他與父母須連帶補償5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阿德與A女曾是情侶關係,兩人於2023年2月至5月間屢次産生性行為,當時A女僅14歲以上未滿16歲,雖屬合意,但因未達正當性自主春秋,法院認定仍屬損害行為。
(示意圖、與本案無關/AI生成)- Messenger
- Line
- Telegram
- 複製保持
字級設定:小中大特
未成年情侶偷嚐禁果 分手後他竟持私密片勒迫公廁性交
中時新聞網
簡銘柱
- Messenger
- Line
- Telegram
- 複製保持
然而,分手後阿德竟以手機內存有A女的私密影片為要挾,逼迫她再度産生關係,A女因畏懼影片外流,被迫在桃園龍潭客家文化館的公共廁所內與他性交。
A女事後向學校性平會申述,阿德開初坦承威脅並産生性行為,但過後改口辯稱「只是希望案件快點竣事」。以下內文出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50719000026-260402
25歲正妹「惡性腫瘤病變」離世 家人悲慟喊:下輩子還做妳弟弟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